矿山污水处理设备的回用工艺介绍:
此法是目前国内选厂采用较多的选矿污水回用方法,通过对不同矿山的选矿污水试验研究发现,对同一选矿污水投入不同药剂或同一药剂不同的量,其结果也不一样。但其共同点如下:
①凝剂效果比较试验:分别采用聚合硫酸铁(PFS)、混合氯化铝(PAC)、明矾作混凝沉淀剂,结果表明,采用明矾作为混凝剂较为经济合理,其适宜用量一般可控制在30mg/L左右。
②聚丙烯酰胺PAM对混凝效果的影响:PAM的加入,进一步提高了污水的混凝处理效果,但由于其是有机高分子,导致水中COD值上升.在实践中,将混凝处理效果的变化和COD值的增加结合考虑,一般采用PAM的投入量0.2mg/L即可。
③沉降时间对污水的影响:确立混凝后的静置时间为30min。
④吸附试验:粉末活性炭的用量比颗粒活性炭的用量少,基本在其一半的情况下,即可达到相同的效果。同时,由于粉末活性炭易进入精矿,不会在水循环中积累,故选用其做为吸附剂。其用量一般为50~100mg/L。
⑤浮选试验:污水经混凝沉淀、活性炭吸附后,可全部回用,且对选矿指标无任何影响。经过明矾(30mg/L)、PAM(0.2mg/L)}混凝沉淀,然后用粉末活性炭(50~100rag/L)工艺净化后,出水水质不但达到国家矿山污水排放标准,而且回用结果表明,经该工艺处理后的污水,不仅可以全部回用,不影响选矿指标,在选矿过程中还减少了浮选药剂用量,给企业带来了相当的经济效益。同时,由于污水的回用,使每天的新鲜水用量减少,这对于水资源短缺的我国来说,更具有减少污染、净化环境的社会意义。该法流程简单,效果好,具有广泛的工业应用前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