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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诊疗告别野蛮生长

来源:爱采购  作者:丰采网   2022-07-29 阅读:1155

  身体不适时,先上网查询病因、进行网络问诊……近年来,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,传统就医模式悄然改变,互联

网医疗规模迅速扩大。然而线上服务在让患者看病越来越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先药后方、AI开处方等乱象,不仅影响患

者就医体验,还可能耽误病情。

  日前,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、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联合制定的《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(试行)》公布。相关专

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针对互联网诊疗中处方审核、隐私保护、诊疗质控等社会关注点,细则作出了明确规定,划

定了行业发展的规范和底线,将促使互联网诊疗行业告别“野蛮生长”,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。

  细化监管要求

  2018年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促进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发展的意见》,互联网诊疗出现规模性增长。至202

1年底,全国互联网医院已达1700多家。为了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,近年来,国家相继出台了《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(试

行)》《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(试行)》等文件,此次公布的细则在3个文件的基础

上,针对互联网诊疗的医疗机构监管、人员监管、业务监管、质量安全监管、监管责任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更为细化的监

管要求。

  “细则进一步厘清了互联网诊疗的边界,明确了互联网医院的建设方向及诊疗行为的尺度。”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

网医学中心主任、中日友好医院发展办公室主任卢清君认为,卫生监管部门有标准规范可依,医疗机构线上线下管理一

体化的举措更明晰,互联网医院在依法合规执业过程中也有了更细致的工作指南,为互联网诊疗整体建设发展提供了清

晰的路径,有利于形成社会共享、共建、共治的监管机制。

  “目前,互联网诊疗已成为医疗环节密不可分的一部分,因此,加强同质化的管理和运作势在必行。”国家心血管

病中心副主任、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副院长赵韡说,细则针对互联网诊疗的一些关键流程进行了梳理,按照不同角

色、环节,对整个互联网诊疗流程进行指导和优化。从诊疗前期准备、诊疗过程到诊疗后的监管,把整个诊疗流程全部

打通,有助于医疗机构开展相应的管理与建设,推动互联网诊疗高质量发展。

  明确责任主体

  互联网诊疗突破时空限制,大大简化就医流程。然而,在其快速发展的过程中,也存在个别不规范行为,给患者生

命安全带来风险。细则把医疗质量和安全放在首位,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。

  细则规定,处方应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,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。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、调剂和

使用。严禁在处方开具前,向患者提供药品。细则还规定,医师接诊前需进行实名认证,确保由本人提供诊疗服务。其

他人员、人工智能软件等不得冒用、替代医师本人提供诊疗服务。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负责对在该医疗机构开展

互联网诊疗的人员进行监管。

  “明确主体责任、高质量监管是细则强调的重点。”好大夫在线CEO王航认为,相比以往线下诊疗,线上诊疗通过

网络平台连接医师和患者,没有医院和科室作为载体,辨别医师资质相对困难。细则充分强调了医疗机构对于医务人员

的责任,明确了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,确保机构核实医师身份、保证医师本人接诊、确保医师的培训考核等,有助于推

动业务规范运营发展。“互联网诊疗行业与医生的关系被厘清后,不仅可以使平台管理能力得到大幅提升,同时也可以

推动医生提升线上服务质量的意识。”王航强调,未来在互联网诊疗平台上,医生比拼的将是业务能力、服务水平和患

者满意度。

  医联创始人、CEO王仕锐认为:“互联网诊疗的本质依然是医疗服务,无论是线下诊疗还是线上诊疗,医疗质量和

患者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。”细则以促进互联网诊疗健康发展为总体目标,强调要依托实体医疗机构,线上线下一体化

管理,保障互联网诊疗全流程的服务质量与安全,这将促进行业加强对质量与安全的重视,在为患者提供专业、有效的

医疗服务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。行业或将展开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的角逐,为注重“严肃医疗”的企业腾挪出更多空间。

  规范平台发展

  互联网诊疗以互联网为载体,将其优势引入诊疗服务,有效整合医疗资源,改善患者就医体验,是医疗行业的新兴业

态。此次细则的发布与此前的行业利好政策一脉相承,凸显了对互联网诊疗企业可持续规范发展的支持,也体现了对数字

经济新业态的促进。

  “细则的核心是治理行业乱象,不让其野蛮发展。这对于合规提供在线问诊医疗服务的平台来说是一种利好。”丁香园

创始人兼董事长李天天认为,细则在鼓励行业发展的同时进行有效监管、规避风险,体现了法律刚性和可操作性的平衡。可

以预见的是,未来具备互联网医疗基础设施及相关的技术能力、运营管理经验将成为合规运营的重要前提,长期利好具备“

线上+线下”一体化服务能力的头部平台,“散乱小”将逐步被出清。

  “细则强调了线上线下医疗服务的 ‘同质化’,这意味着今后互联网诊疗行为与线下诊疗行为具有同等的效力,也有

助于推动完善符合互联网诊疗服务特点的价格和医保政策。”微医创始人、董事长兼CEO廖杰远介绍,细则要求互联网上

发生的诊疗、质控、监督、投诉、数据共享等行为必须依托实体医疗机构进行,同时,互联网医院需按规定日期进行校验

,设置专门部门管理医疗质量、医疗安全等。这些或许将大幅度提高互联网医院建设、运营及维持成本,但必定将引导行

业向规范化方向发展,有利于推动互联网诊疗服务赢得医保的规模化购买,从而推动互联网诊疗向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发

展,市场容量有望进一步扩大。

  业内人士普遍认为,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有效整合了医疗资源,改善了患者就医体验,具有较大发展潜力。此次针对

性、可操作性很强的举措的出台,为互联网诊疗发展指明了方向。期待相关部门进一步筑牢制度堤坝、出台有效措施,促

进互联网诊疗健康有序发展,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。(记者 吴佳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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